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《国家碳达峰
试点建设方案》(简称《方案》)。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在今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,三年多来,我国构建完成碳达峰
碳中和“1+N”政策体系,扎实推进“碳达峰十大行动”,“双碳”领域工作开局良好、进展顺利。同时也要看到,各地区发展基础、能源结构、产业类型、资源禀赋等方面各不相同,不存在“放之四海而皆准”的
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或路径。
9月22日,我国迎来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三周年。
“虽然全国31个省区市都制定了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,但在城市和园区层面仍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细化探索的工作。”李超说。“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,可以有效激发城市和园区主动性创造性,围绕绿色低碳转型先行先试,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,助力实现‘双碳’目标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碳达峰试点建设重点是探索有效方法,支持试点地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实现‘双碳’目标;而不是‘就碳论碳’,简单依据达峰时间或峰值高低来衡量工作成效。”
《方案》要求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功能定位、区位特点、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等,合理设定工作目标和能源、产业、节能、建筑、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建设任务。
工程建设方面,主要是在能源基础设施、节能降碳改造、先进技术示范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,形成对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。
科技创新方面,主要是引导企业加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,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。具备条件的地区还要积极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机制,加强专业人才培养。
政策机制方面,主要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财政、金融、投资、
价格政策以及
碳排放管理机制,加快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。
全民行动方面,主要是推广绿色
低碳生活理念,探索绿色出行、制止浪费、垃圾分类等方面体制机制。
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,督促指导试点城市和园区推进各项重点工作,及时梳理总结推广有价值的经验模式、典型
案例和成功做法,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。
文章来源:中国经济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