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炭是中国的主体能源,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发挥“压舱石”作用,煤矿智能化对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、实现煤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近日,国家能源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提出大型煤矿要加快智能化改造,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或多个系统智能化,具备条件的要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。鼓励300万吨/年以上的生产煤矿全面推进主要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,力争率先建成全系统智能化煤矿。
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近年来,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,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,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行业深度融合,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,建成了一批技术先进、引领性强的智能化示范煤矿,减人增安提效成效显著,煤炭在能源安全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。据调度,截至今年4月底,全国累计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922个,智能化掘进工作面2154个。
“目前,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加快发展、纵深推进新阶段。但仍面临着建设进展不平衡、运行水平有待提升、核心技术装备支撑不足、人才保障亟须加强等问题,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,完善政策措施,持续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围绕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,《通知》从坚持分类推进、创新发展模式、提升建设运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。坚持分类推进方面,《通知》统筹存量和增量,重点突出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,分类提出煤矿智能化建设安排。比如,针对建设煤矿,新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,在建煤矿特别是大型在建煤矿要及时增补智能化建设方案,具备条件的力争在竣工投产前完成智能化建设;针对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,要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,全面增强生产安全保障能力。
创新发展模式方面,近年来各地各企业已建成国家级示范煤矿近60处、省级(央企级)示范煤矿200余处,逐步形成了不同区域、不同建设条件的智能化建设模式。总结各地建设经验,国家能源局遴选发布了《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汇编(2023年)》。《通知》提出,要进一步加快推广汇编中推荐的成熟方案,发挥示范煤矿引领带动作用,因地制宜探索应用适合本地区、本企业的智能化建设模式,重点加快煤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强化多系统联动耦合,努力实现单个系统智能化向煤矿整体智能化升级。
提升建设运行水平方面,《通知》顺应新一代数智技术快速发展趋势,结合不同煤矿生产特点和系统运行情况,分别提出持续推进智能化系统优化升级。为切实提升常态化运行水平,《通知》提出鼓励引导煤矿企业联合组建技术创新团队,及时解决运行中的不稳定、不可靠问题,提升场景化应用和现场适应性。
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,发挥《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等标准引领作用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多措并举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任务顺利实施。
文章来源:人民日报海外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