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能源署近日表示,为实现《巴黎协定》的气候目标,该署已将
碳减排的评估调整为:富裕国家须提前5年至2045年实现
碳中和;中国须提前10年至2050年前实现
碳中和。
在9月26日的记者会上,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:中国是生态文明的践行者、气候治理的行动派,一直在主动承担和国情相符合的国际责任,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度。中方在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气候行动目标基础上,2020年9月以来先后宣布了中国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愿景,提高了各项国家自主贡献目标,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,涉及国内煤电、煤炭消费、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等诸多方面。为此,中方将进行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,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。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决心和务实行动,赢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。
文章来源:环球网